《》读后感 :
顾漫的文虽然同她的名字一样慢,害我们一直在坑里蹲,可是蹲得心甘情愿。很温馨,每个场景,每句话,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,也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,但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,再也移不开视线。当初这个故事我一个礼拜反复...... 【完全阅读本读后感】
《》当当编辑推荐:
一段年少冲动的爱恋;一场措手不及的离别;一次不在预料的重逢;一生不能放弃的深情。
他板着脸问她:“赵默笙,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?”
她睁大眼睛看着他:“以琛,是你笨还是我笨,哎,你那么聪明,一定是我笨了,我怎么这么失败,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!”
我并没有一遍又一遍地读《何以萧笙默》,不是因为她不好,而是因为她太好。我惶恐有一天当我倒背如流的时候,便无书可看,所以,总是要省着点看的。
——阿白白
漫漫写的故事是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做过的梦,不是幼时幻想白马王子的梦,而是成年后会在早晨哭醒的梦,隐隐约约,明知道是梦,却还是将它宝贝地留在记忆的第一页。
——叶忍冬
这篇小说我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,但还是看一次感动一次。要我说他到底好在哪里,也许,我不一定说得出来,只是觉得看着很关切。以前,一直孜孜不倦的都是那些华丽的辞藻,现在才发现原来朴素也一样能够打动人心。
——雪球
我不知道哪个字眼能够描述这本书给我的感觉。温馨不够,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;热烈不对,那比热烈还要缠绵;浪漫也不够啊,它是如此的真实。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,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,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,那样的男子,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。
——竹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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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何以笙箫默》是我喜欢的一篇文,文字看似朴实,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,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。——明晓溪
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。
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。“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,你才来!
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!”
结果又一次,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,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,她居然还在。
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,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:“以琛,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。”
而这七年来,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?
不是没想过放弃,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。
《》内容简介 :
一段年少时的爱恋,牵出一生的纠缠。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,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,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,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。然而,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…
《》作者简介 :
顾漫,呃……左边那个在乌龟下呼呼大睡的家伙,就是本书的作者了我==。
虽然很不想承认,可是的确有点像。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,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,睡睡觉,写写小说,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。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,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。
平生胸无大志,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,风雨不扰,安乐无忧。
亚马逊目录 :
序 写给乌龟漫
第一章 重逢
第二章 转身
第三章 靠近
第四章 命运
第五章 回首
……
当当书摘插图 :
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,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,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,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“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?”
她一头雾水。什么甲乙丙丁?还戊戌庚辛呢!
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,不料他居然硬邦邦的回了她一句。“我没听。”
哦!对了,他们不久前才吵架,以琛正生她的气。可是见死不救,也太小气了吧。
结果她一急,居然说:“把他们都关进牢里。”
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,哄堂大笑,底下有男生大声喊:“教授,她不是我们系的。”
“哦?”周教授感动的说:“同学,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?”
学生又是一阵大笑,起哄叫道:“教授,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!”
老头儿思想开通的很,居然兴致勃勃的追问:“这是谁的女朋友?”口气活像失物招领。
以琛认命的站起来,丢脸死了。“我的。”
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,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的对他说:“何同学,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,家庭教育也很重要。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,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。”
默笙现在还记得当时教室里爆发的笑声。
以琛轻笑了起来:“的确是印象深刻。”
默笙呆呆的望着他,他在笑吗?终于不再冷着脸,把她当做一个陌生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