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算地道的张迷,张爱玲的作品倒是大多都看过,唯独这篇《色,戒》没看过,因为题材敏感之前文集中没见收录(新版的<张爱玲全集>中好像收录了),所以知道的人可能不多。忽然有一天铺天盖地到处都在谈《色,戒》,不过是李安的《色,戒》,却不是张爱玲的《色,戒》。 所以我先买来原著看看。 篇幅很短的一个短篇,整本书近三百页,它只占了20多页,加上张爱玲的后记《羊毛出在羊身上--谈<色•戒>》半个小时也就可以读完了。但就这样一个短篇张爱玲竟写了近三十年,写于1950年的上海,但一直没能发表(因为政治原因),55年去美国后也没发表(可能是因为对胡兰成的感情问题仍然不能开解),中间屡次彻底改写,到80年代才发表,可见她对它有多么重视。为什么总是难以成篇,我想主要是分寸(因为设计对待汉/奸的态度,政治问题是躲不开的)与角色(真真假假,你你我我纠缠不清)难以把握吧。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,从《金锁记》中的七巧、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中的娇蕊、烟鹂到《倾城之恋》中的流苏、《半生缘》中的曼桢等都是悲剧性格的小女人,最终都是埋没于市井之间。唯独这个《色,戒》中的王佳芝有些不同吗?难道是张爱玲笔下的异类? 小说开头与电影开头一样,都是四个女人在打麻将。但这麻将不是白打的,里面交代了很多问题。 麻将桌上的四个人:易太太、马太太、麦太太(王佳芝)、另一个黑斗篷(一个是马太太)。几个女人都是汪伪政权的汉/奸太太(王佳芝算是汉/奸的情妇)平日也怕暗杀,所以都深居简出。 易太太是汉/奸易先生的老婆,马太太可能是易先生的之前的情妇(因为王佳芝觉得马太太对她醋意很浓,在她出现之前都是以马太太为中心的。而且马太太很注意她与易先生之间的关系,后来王佳芝就是担心被马太太看出马脚来,没机会下手,才仓促决定行动的。) 牌桌上是戒指展览会,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,只有王佳芝没有钻戒,戴来戴去是只翡翠,虚荣心浮上来,心里不免悻悻的,早知不戴还好,太寒酸了,被人瞧不起。 “而且首饰向来是女太太们的一个弱点”,这一幕这句话为后面的情节留下了伏笔,王佳芝就是被一枚六克拉粉红钻戒打动了她的心(我想很少有女人能不被打动的),但要注意一句有时候小弱点是可以致命的。 为什么这样一个小女人会去干这种掉脑袋的差事?当然当初在香港几个人计划杀汉/奸的行动可能有爱国热情的成分,但经过那次失败的行动并成了牺牲品(白白失身给梁闰生),经历这些耻辱之后她的热情应该早就冷却了,她已经觉得自己是傻,被骗了,觉得“大家起哄捧她出马的时候,就已经有人别具用心了”,所以经过此事之后“跟他们这一伙人都疏远了”“在上海也没有来往”。第一次暗杀计划失败告终两年后,她为什么又会回来“义不容辞”地接受这个如果出事“不打死也成了残废,还不如死了好了”的工作? 小说中几次写到她演戏的经过,就是明确这个理由:其实她根本是在当演戏, 她在学生剧社是当家花旦,演一些慷慨激昂的爱国历史剧,在香港还公演过一次,上座居然不坏,下了台她兴奋得松弛不下来,大家吃了宵夜才散,她还不肯回去,与两个女同学乘双层电车游车河。 后来到上海重新牵上这根旧线,又安排与易先生太太接上了关系。某天牌桌上借机留下电话号码,知道易先生一定记下找藉口来找她的,饵已经下下去了,鱼早晚要上钩的。回到住处,觉得这次是“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,下了台还没下装,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。”就在那天晚上“浴在舞台照明的余辉里,连梁闰生都不十分讨厌了。”于是“既然有牺牲的决心,就不能说不甘心便宜了他(梁润生)”,把处女之身献给了唯一有嫖/妓/性/经验的梁闰生。 后来直接说她现在的“业余特/务”生涯:现在也还是在台上卖命,不过没人知道,出不了名。 我们再联想一下周星驰的《喜剧之王》中的尹天仇的角色,他最后扮送外卖的到黑帮巢穴中送(此处被屏蔽),如果不告诉他是演戏不喊一声“开麦拉”,他都不会进入角色的。 邝裕民来找到她,“她也义不容辞”,“事到临头,又是一种滋味”,“上场慌,一上去就好了。”王佳芝也就是这样进入角色的。 到了决定动手的这个下午,她也还在琢磨自己的戏演的有没有漏洞:他这样老奸巨滑,决不会认为她这么个少奶奶会看上一个四五十岁的矮子(她穿上高跟鞋要比易先生高半个头),不是为钱反而可疑。自己既然演的是一个出来跑单帮的,顺便捞点外快也在情理之中。 观察行动中的部署有没问题?是否一定能成功?等待之中“一种失败的预感,像丝袜上一道裂痕,阴凉的在左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”。 按照事先计划好的,等易先生到了借口修首饰把他引到一家珠宝店动手。 这期间事情起了变化,易先生提议要给她买个好点的钻戒做纪念。 然后最重要的道具出场——一颗六克拉的粉红钻——到此时她也只是觉得争回了面子,虽然“马上枪声一响,眼前的一切都粉碎了,还有什么面子不面子?明知如此,心里不信,因为全神在抗拒着”,“有半个她在熟睡,身在梦中,知道马上就要出事了,又恍惚知道不过是个梦”。 她拿起戒指看,“在这幽暗的阳台上,背后明亮的橱窗与玻璃门是银幕,在放映一张黑白动作片,她不忍看一个流血的场面,或是间谍受刑讯,更触目惊心”。 还是在演戏。 她把那粉红钻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的看,“光头极足,亮闪闪的,异星一样,红的有种神秘感。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,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,使人感到惆怅。” 仍然身在戏中。 王佳芝对易先生的感情从最初见过易先生几次,都不过点头打招呼,到第一次坐下打牌,知道他“不是不注意她,不过不敢冒昧”,到后来:事实是,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,把积郁都冲掉了,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。 她只是怕没有目的活着,之前的牺牲也白白浪费了,并没对易先生产生感情。 易先生决定买下钻戒,十一跟大条子。只有《一千零一夜》里才有这样的事,用金子,也是《天方夜谭》里的事。 直到这时王佳芝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,恍如梦中,戏中。 她开始自问自己这是怎么了?